黄山谷捷(30158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规范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 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