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泵业(603757)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浙江 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得通过化名、借他人名义等适用规范禁止的方式持有、买卖公司股份,规避本 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得违反适用规范从事禁止的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 于在相关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公司的股票,或者向他人(包括但不限于各自的 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泄露相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包括但不限于各 自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