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泵业(603757)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 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经理提议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