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30025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卫 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 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其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二章 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