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300253)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9月)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 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 系统。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 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 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同一股份通过以上方式重复参加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 票时间、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明。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