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恬冠佳(30117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选工作,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考核制度,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专业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全 部由公司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 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人员组成: (一)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二)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