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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恬冠佳(30117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保 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简明清晰、通 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 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