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谷捷(30158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 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 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 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负责提供年报数据的部门负责人、直接 经办人员、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