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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纸(600235) - 民丰特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MFSPMFSP(SH:600235)2025-09-29 09:16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 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 则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工作小组,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由 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工作小组成员无需是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