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特纸(600235) - 民丰特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对外投资、担保、 利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 利益。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或者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引导和规范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