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电子(000823) - 超声电子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 易的,实质为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 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 其他标的,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 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者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 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二 O 二 五 年 九 月 二 十 九 日 ( 经 第 十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三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 2 | | --- | --- | --- | --- | | 第二章 | |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 | 2 | | 第三章 |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 | 3 | | 第四章 |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 | 4 | | 第五章 | | 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 | 5 | | 第六章 | | 内部风险控制程序 | 5 | | 第七章 |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信息披露 | 6 | | 第八章 | 附 | 则 | 7 | 1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