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电子(000823) - 超声电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二 五 年 九 月 二 十 九 日 ( 经 第 十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三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 | |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受本 制度有关规定的约束: (一)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 50%以上的控股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 (二)持股 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财务资助; (三)持股 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但公司及持股 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形成的 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程序 3 | | 第三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信息披露 | | 第四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职责与分工 . | | 第五章 罚 则 .. | | 第六章 附 则 . . | 第一章 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