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002431)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棕榈生态城镇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其中一名独立董事应是会计专业人士。设主任 委员一名,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应由独立董事中的专业会计人士担任。董事会 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所必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