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002431) -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 年 9 月) 为进一步规范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 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棕榈生 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现金分红政策 第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 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任意公积金。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1 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 注册资本的 25%。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 股东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