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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董事会及派出董事评价办法(2025年9月修订)
DAAEDAAE(SH:600178)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董事会及派出董事评价办法 (本制度经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哈尔滨 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促进 子公司董事会规范有效运行,充分发挥东安动力派出各子公司董事 (下称"派出董事")作用,规范派出董事履职行为,促进子公司科 学决策,防范子公司管控风险,发挥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 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 司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派出董事,是指由公司党委选任、委派或推 荐的在公司子公司担任专职或兼职董事的人员。 第四条 子公司董事会评价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职责为基础、全面评价原则; (二)依法维护出资人、企业和职工群众利益原则; (三)科学规划、客观公正原则; (四)评价与激励约束相结合原则。 第五条 子公司董事会及派出董事评价以日常管理为基础,实行 年度评价。 第六条 公司作为股东依法对子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