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工作细则经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 用,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和《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是公司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 年以上; (二)具有一定的财务、法律、管理等方面知识,具有良好的个 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 1 (二)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