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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DAAEDAAE(SH:600178)2025-09-29 10:01

(本工作细则经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管理层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细则。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三)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遴选;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或股东委派的董 事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