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 期投资。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能随时变现 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不含回购 的本公司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 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以变现为主要目的各种投资,包括 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 1 行为。 第五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 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本制度经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对外投资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提 高投资收益,控制投资风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哈尔滨东安 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