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精科(688605) -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9月)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五)一致性原则。内部控制评价应当采用统一可比的评价方法和标准,保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实施的,对 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内部 控制有效性是指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对实现控制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程度, 包括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开展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范围应当包括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涵 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