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精科(68860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先锋 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和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薪酬政策、方案及考核标准等 内容,不适用于独立董事。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