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精科(68860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依照 该标准、程序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正、透明地向董事会提出 相关候选人。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首席运营官、首席技术官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