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精科(68860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获取不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