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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精科(6886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公 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与业绩相结合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体现薪酬与岗位职责、履职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 事项向董事会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