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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精科(68860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 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 联交易非关联化。 第二章 关联交易 (十)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公 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