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600336)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第一条 为提高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 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 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责任追究与处理制度。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 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 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 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反《上市公司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