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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600336)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AUCMAAUCMA(SH:600336)2025-09-29 10:02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 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 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以及《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的其他事项。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由董事会秘书承担审计委员会 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 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商业经验,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