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600336)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澳柯 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董事会办公 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领导。董事会秘书可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所审议事项如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需履行党委前置研究程序的,应当履行完毕相关 程序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位董事的意见,并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 需要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