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600336)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离职事项的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 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 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 规或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