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及部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一一广发律师事务所 电话: 021-58358015 | 传真: 021-58358012 网址: http://www.gffirm.com | 电子信箱: gf@gffirm.com 办公地址: 上海市南泉北路 429 号泰康保险大厦 26 楼 | 邮政编码:200120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一、关于本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及部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致: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作为其实行 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及部分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 授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