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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冠新材:9月份累计回购公司股份0.5万股
Zheng Quan Ri Bao· 2025-10-10 13:35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10日晚间,永冠新材发布公告称,2025年9月份,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 回购股份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26%。 ...
永冠新材(603681.SH):已累计回购11.50万股股份
Ge Long Hui A P P· 2025-10-10 12:07
格隆汇10月10日丨永冠新材(603681.SH)公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 回购股份11.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60%,购买的最高价为15.42元/股、最低价为12.2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44.024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
永冠新材:累计回购11.5万股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0-10 11:20
每经AI快讯,永冠新材(SH 603681,收盘价:16.66元)10月1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截至2025年9月30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1.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6%,购买的 最高价为15.42元/股、最低价为12.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44.0247万元。 2024年1至12月份,永冠新材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工业占比98.95%,其他业务占比1.05%。 截至发稿,永冠新材市值为32亿元。 每经头条(nbdtoutiao)——天水麻辣烫、淄博烧烤、荣昌卤鹅⋯⋯"泼天流量"退去后,这些城市怎么 样了? (记者 王晓波) ...
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2025-10-10 11:03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7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 22 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4/17,由董事长提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 4 4 月 15 | 年 | 月 | 16 | 日~2026 | 年 | 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万元~5,000万元 | | | | | |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 | | | | | | |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 | | | |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 | |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1.50万股 | | | | | | | | 累计已回购股 ...
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5-10-10 11:03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6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永 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2]1253号)核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公开发行了7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100元,发行总额77,000.00万元,期限6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 1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累计已有人民币 28,000 元"永 22 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0.0036%,累计转股数量 1,222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0.0006%。 回售情况:因"永 22 转 ...
永冠新材(603681.SH):已累计回购11.5万股
Ge Long Hui A P P· 2025-10-10 10:56
格隆汇10月10日丨永冠新材(603681.SH)公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 回购股份11.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60%,购买的最高价为15.42元/股、最低价为12.2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44.024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
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
2025-09-29 10:03
(2)上表中股本总额为 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股本总额 19,113.1093 万股; (3)上述激励对象中,不包括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及部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 分配情况: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 数量(万份) | 占本激励计划拟 授出全部权益数 | 占股本总额的比例 | | --- | --- | --- | --- | --- | | | | | 量的比例 | | | 江海权 | 董事 | 3.00 | 0.52% | 0.02% | | 胡嘉洳 | 董事 | 1.50 | 0.26% | 0.01% | | 洪研 | 董事 | 2.00 | 0.34% | 0.01 ...
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公告
2025-09-29 10:03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5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股票期权 授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5-09-29 10:03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永冠众诚 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核查情况如下: 1、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 ...
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5-09-29 10:02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及部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一一广发律师事务所 电话: 021-58358015 | 传真: 021-58358012 网址: http://www.gffirm.com | 电子信箱: gf@gffirm.com 办公地址: 上海市南泉北路 429 号泰康保险大厦 26 楼 | 邮政编码:200120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一、关于本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及部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致: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作为其实行 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及部分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 授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