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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0028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RedwallRedwall(SZ:002809)2025-09-29 10:17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设副董事长1名。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1 董事会下可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被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