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生物(300463)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29日)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均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 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经二分之一多数委员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 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制订了本议事规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