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生物(3004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29日)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机制,保障公 司所有股东公平、合法地行使股东权利及履行股东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 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 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