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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天热电(000692) -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10G20250090-00002 号 致: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一)召开。北京德恒(沈 阳)律师事务所接受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 派王冰律师、王亚茹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本次会议。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 规则》")、《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 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