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泰化学(002092)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九月 1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 会决策的合法性、科学化、制度化及内部机构的规范运作,确保董 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及相关人员 的行为规范和议事程序,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运作,确保公司治理结 构的有效运行。 第二章 董事行为守则和责任 第三条 董事的任职资格必须符合《公司章程》之规定。 第四条 董事应当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履行忠实、 诚信、勤勉和审慎之责任和义务,并遵守《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 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第五条 董事应遵守如下工作纪律: (一)按会议通知的时间参加各种公司会议,并依法依规行使 表决权; (二)董事议事只能通过董事会议的形式进行,董事对外言论 应遵从董事会决议,并保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