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经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拟选任的人数,提名下一届董事会的 董事候选人或者增补董事的候选人; (二)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的股东可以按照拟选任 人数,提名下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或者增补独立董事的候选人; (三)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股 东会选举。 第六条 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应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 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