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分 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 公司内、外部的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常 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会 委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并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全体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