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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经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 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相关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