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辰科技(68850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九月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辰科技"或"上市公司"或 "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马国华、田晓亮、林威汉、王琳、谷永国、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广州华宇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幸福远见一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北京朗润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北京力 控元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控科技"或"标的公司")60%的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或"本次交易")。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索辰科技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 市类第 1 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相 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 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 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