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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发龙蟒(0023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9月)
SD LomonSD Lomon(SZ:002312)2025-09-29 13:19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 有效监督,完善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四川发展龙蟒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 专业会计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 会成员。 1 / 14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 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