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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发龙蟒(002312) - 《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9月)
SD LomonSD Lomon(SZ:002312)2025-09-29 13:19

1 / 5 第五条 发展规划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 事会批准产生。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发 展规划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发展规划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发展规划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 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发展规划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发展规划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 员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