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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乐德(301297)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富 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 持续督导期内,对富乐德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项目进展 | | --- | --- | --- | --- | --- | | 1 | 陶瓷熔射及研发中心项目 | 12,000.00 | 12,000.00 | 进行中 | 1 | 2 | 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 | 15,615.74 | 15,615.74 | 已终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