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建艺(00278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 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真 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 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公司披 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或者对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 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五条 内幕信息依法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