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建艺(00278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 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建艺装 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学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验,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四)诚信勤勉,清正廉洁; (八)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