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建艺(00278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成员均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 第七条 公司审计部由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是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