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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河南神火 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河南神 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专项制度。 第二条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 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 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 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 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以及其他 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