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 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机构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股东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和职工董事组成。股东 代表董事、独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 会解除其职务;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 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 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