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利斯(002330) -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二○二五年九月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