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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利斯(002330) -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DELISIDELISI(SZ:002330)2025-10-08 07:46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 二○二五年九月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侵害,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5%但对公司 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的法律法规、《独董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