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乳业(600419) -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 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根据风险发生的可 能性及其对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确定需要评价的重点业务单元、重要 业务领域、重要流程环节和高风险领域。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评价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风险,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评价,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实施的对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内部控制有效性, 是指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对实现控制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程度,包括内部控制 设计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拥有实际 ...